培训目的和内容
幼儿园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保育工作不仅要为幼儿提供良好、有序、规范的养护和保育,还要创设适应幼儿的环境,培训将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从保育员职业道德、保育员基础知识、幼儿园的清洁与消毒、幼儿生活管理、幼儿教育活动配合、幼儿安全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以达到通过培训,提高民办幼儿园保育员专业技能,使已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取得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我们省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
培训对象与报名要求(能达到任一条件即可报名)
(一)培训对象
河北省各级幼儿园已从事保育工作、未取得保育员资格证的人员或欲想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社会其他人员、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学生。
(二)报名要求
1.保育员中级(职业资格4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年龄23岁以上(必须条件);
(2)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
(3)幼师职高毕业;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5)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2.保育员初级 (职业资格5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年龄18岁以上(必须条件);
(2)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2)学生证或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3)《工作证明》
(4)一寸蓝底证件照片6张
以上所提供材料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建档和发证。
培训及鉴定时间
培训及鉴定时间:理论和实作培训共16学时,鉴定半天。(短期集中培训2天)
保育员资格认证
由职业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联系地址: 魏县职教中心—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1331504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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