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职教中心关于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更新时间:2024-02-23 18:13:13点击次数:2166次
倡议书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欢庆节日、营造氛围的传统方式。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许多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不仅污染环境,还会诱发呼吸道疾病,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炸伤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产生的噪音也会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此外,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更加清新、文明、安全的元宵佳节,魏县职教中心倡议如下:
一、做禁放的践行者。严格遵守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二、做文明的传播者。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和带动家人、朋友积极响应倡议,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文明自觉行为,汇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新风的引领者。提倡继承、发扬、拓展更加丰富多彩的民俗,通过书画、鲜花、赏表演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息,为节日增添低碳环保的新内涵、新风尚。
四、做家乡的守护者。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共同护佑美丽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