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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跨越 新突破 新高度--魏县职教中心晋升为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120”项目)名牌学校第二档第一名
发布日期:2020-12-22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省级管理部门从河北省职业教育项目评审省级专家库抽调专家,以提升工程动态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综合项目建设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发展增量、建设成效、创新特色等因素,对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办学绩效、建设绩效和各市推荐申报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的办学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

日前,经过省级管理部门综合评价,魏县职教中心由原来的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名牌学校第三档倒数第三名晋升为名牌学校第二档正数第一名,晋升58个位次,在邯郸市项目学校中排名第三,实现了建校以来的新跨越,新突破,新高度。
 






 

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学校(简称“120”项目学校)是由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5年11月联合启动的,在全省遴选确定20所精品中职学校、90所名牌中职学校和10所特色中职学校。











 

项目学校遴选范围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社会服务能力强、办学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当地政府重点支持。同时,兼顾符合办学要求、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国有企业办学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学校遴选条件为精品中等职业学校要具备国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办学以内涵发展为主,就业质量高,创新能力强,完成试点任务好,社会声誉好,办学规模一般不低于3500人;名牌中等职业学校要具备全省引领带动作用,办学规模一般不低1000人;特色学校,要具备一定规模,专业特色突出,培养能力强,毕业生就业率高,并优先支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和项目。所有项目学校必须近两年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和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该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为一周期,入选“120”项目的学校,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专款用于支持项目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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